2019年12月23日
一、依据《人民团体法》、《社会团体许可立案作业规定》等法令规定,成立全国性之社会团体,系发起人之人数满30人(含以上),且各发起人之户籍地(工作地)亦须分布于7个(含以上)之县市。
二、台湾商标协会,由中华民国全国工业总会蔡练生秘书长签署首位发起人,与其他业界知名人士及学者(发起人名册将另行公布),总共有37位担任发起人。
三、现依内政部之合作及人民团体司筹备处网站,已完成线上电子申请作业程序,并于2019年12月23日已将各发起人之相关申请资料邮寄至内政部,目前筹组进度须等待内政部准予成立筹备会之函覆,即可召开发起人会议筹组筹备委员会,谢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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